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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工作方案

    信息发布者:许立刚
    2019-03-27 09:02:37   原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清理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根据《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移交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按时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清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春飞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  鑫  副县长

      副组长:王  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向阳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潘  鹤  县水利局局长、永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敬东  县住建局局长

              宋  威  永盛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劲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裴  钰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吴志会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贾仁春  县公安局经文保大队长

              梁  冰  县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大队长

              李春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刘景君  县吉视传媒伊通分公司副经理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对全县城乡开展分片拉网式排查,对已排查出的517户安装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装置设施进行全面拆除;同时,以城区宾馆、旅店、酒店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接收设施的行为;对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的商户进行严厉打击。

       三、时间步骤

      此次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2月25日--3月13日)

          召开清理工作协调会,明确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执法。

      (二)全面宣传阶段(2019年3月14日--3月31日)

          全面开展宣传工作。永宁、永盛街道负责在包管小区范围内采用拉横幅、张贴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文广新局负责出动宣传车辆,在城区内各主要街路、居民小区进行政策宣传;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宣传工作;在县电视台播报《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治的通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4月12日)

      对全县城区范围内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已排查出的517户和新排查出的非法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用户,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告知,明确3日拆除期限,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用户,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拆除,对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的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四)整改提高阶段(4月13日--常抓不懈)

          认真总结本次清理工作,形成整改落实报告,制定长效约束机制。此次清理工作完成后,由文广新局制定巡查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查,确保清理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清理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明确职责。召开清理工作协调会,明确开展联合执法的职能单位和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合执法,加强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文广新局:负责全面协调此次清理工作,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员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公安局:负责安排辖区民警配合执法人员入户下达清理告知书、协助拆除,保证吊车工作期间的交通秩序,处理执法过程中突发事件。行政执法局:负责派出执法人员参与清理工作,并协调园林出动吊车,对不予配合的居民进行室外强制拆除;配合清理工作宣传车进循环播放通告。永宁街道、永盛街道:负责联系各社区,由各社区委主任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社区内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提供用户信息及联系方式,进行逐一入户,确定住户信息(如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单独统计),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沟通动员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经营商户经行排查,对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的商户进行严厉打击,发现违规销售的非法地面接收装置立即进行收缴,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此次清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并在伊通电视台重要时段滚动播出此次行动的通告及进展情况,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吉视传媒:负责提供城区宾馆、旅店等场所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装置情况信息,负责提供拆除工具、特种车辆及专业技术人员。

      (注:此次专项行动成立4个排查宣传工作组和2个拆除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根据任务分工表派出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费用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强监管,依法行政。各参与联合执法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把握政策性,注意沟通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清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领导小组各成员统一协作,服从指挥,全力做好此次清理工作。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开展广播电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办理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要予以警示和批评;对因办理迟缓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吴志会  联系电话:15844465665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清理工作任务分工表

      

    责任单位

    任务分工

    工作人员及设备

    责任人

    文广新局

    负责全面协调此次清理工作,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员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于向阳

    公安局

    负责安排辖区民警配合执法人员入户下达清理告知书、协助拆除,保证吊车工作期间的交通秩序,处理执法过程中突发事件。

    永宁派出所、永盛派出所各派出1名民警。(不需要全天候跟随,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韩劲松

    行政执法局

    负责派出执法人员参与清理工作,并协调园林出动吊车,对不予配合的居民进行室外强制拆除;配合清理工作宣传车进循环播放通告。

    为4个排查宣传工作组每组配备2名工作人员,随时出动园林吊车。

    王敬东

    永宁街道

    永盛街道

    负责联系各社区,由各社区委主任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社区内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提供用户信息及联系方式,进行逐一入户,确定住户信息(如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单独统计),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沟通动员工作。

    各社区委主任。(不需要全天候跟随,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潘  鹤

    宋  威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经营商户经行排查,对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的商户进行严厉打击,发现违规销售的非法地面接收装置立即进行收缴,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任务分工量安排执法人员。

    李  生

    广播电视台

    负责做好此次清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并在伊通电视台重要时段滚动播出此次行动的通告及进展情况,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派出1名联系人,负责联系沟通宣传报道工作。(不需要全天候跟随,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裴  钰

    吉视传媒

    负责提供城区宾馆、旅店等场所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装置情况信息,负责提供拆除工具、特种车辆及专业技术人员。

    为2个拆除小组各配备3名技术工作人员,提供拆除工具及特种车辆。

    刘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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