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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确定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许立刚     2017-09-22 11:22:20     浏览:3    回复:1    点赞:1
    发帖人:许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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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高云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作为2015年确定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在完成好原有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承担新一轮改革试点任务。所有试点单位的试点时间到2018年底结束。

    农业部、中央农办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明确试点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附: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我国确定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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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通三道乡前瓦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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